4月25日,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7月1日起,我省省际、市际班线(包括毗邻县间班线)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届时,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将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据悉,我省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对全省在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内经营的省际、市际班线(不含毗邻县间班线)正式实施实名制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运管局全面推进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2018年7月1日起,全省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经营者应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
目前,省运管局正结合全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进站经营排查整治工作,核实确认相关班线进站的客运站是否能够实行实名制管理。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无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客运站经营者积极完善实名制管理条件,如仍无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进入该站点作业的班线经营者,按现有程序向省运管局申请办理相应客运站的变更手续,变更至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客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