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景德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监督规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政府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的贯彻落实。
主要职能是:负责国、省道二级以下(含二级)的新改建及养护大中修公路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县级及以上的农村公路或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除500米以上(含500米)的独立特大桥和有特殊设计要求的大桥以外的桥梁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本市境内交通运输系统的场(站)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属于市级质量监督站监督范围的水运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监督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
地址:景德镇市迎宾大道6号(市交通运输局大楼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