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16〕35号)等文件要求,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工信委等部门核实完成了景德镇市城市公交企业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统计工作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有效期为7天,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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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2.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增与更新公交车明细表。
3.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表。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7日